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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4月18日徐州讯 “是你们的及时出现,为我们公司提供了帮助和支持,最终挽回了损失,真心地感谢你们!”4月13日上午,来自浙江温州的某企业负责人专程来到睢宁县公安局,将一面印有“正义卫士 反诈先锋”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民警的手中,对睢宁公安为其企业及时止损260万元表示感谢。
4月6日下午,睢宁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收到预警,称一账号有异常大额进账。反诈中心立即组织专人火速与相关的银行负责人对接,查询相关账户,经过侦查发现该笔资金涉嫌诈骗。经研判,该笔转账系浙江某企业汇入,通过联系当地公安得知,当日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网上被人冒充领导诈骗将此笔款项目,汇入该涉嫌诈骗公户内。在多方的协助、努力下,汇款的银行账户被成功冻结住,帮助该企业保住了260万元,避免了重大损失。
近年来,以各企业单位财务人员为目标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给被骗群众乃至整个企业造成了极大损失。犯罪分子会冒充公司领导(老板)的头像照片和昵称注册微信、QQ等社交软件账号,以公司领导(老板)的名义与公司财务人员加好友进行联系。有的甚至会建立微信(QQ)群,同时冒充多名上级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联系。虚构一些需要大额资金的场景,要求财务人员进行转账汇款。
诈骗犯罪分子往往瞄准时机,利用某些企业财务制度漏洞,冒充老总通过QQ发布转账指令。所有被骗的财务人员都未能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对外转账没有当面或电话向老板再次确认,或者公司未能制定双人财务把关制度,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企业主、财务人员必须养成“四个务必”的良好财务管理习惯,企业务必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转账汇款必须履行核实程序,不得通过短信、微信、QQ等无法核实信息真假的通讯渠道传递转账指令。(睢公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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