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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巴彦镇由管控区调整为封控区进行管理,所有居民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日常生活保障物资通过电话、网络订购由社区干部、小区包保干部或志愿者上门配送。小区内严禁人员聚集。
二、封控区内除初步选定的保障基本民生用品的超市、药店、粮油店、菜店等以外的经营性场所全部关停。
三、封控区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凭有效证件(证明)扫码出入。
四、自即日起,全县各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5-01-13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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