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共有周庄镇和云亭街道2个封控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区域内人员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凭村(社区)证明落实闭环管理。
全市其他区域按照管控区进行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错时取物”措施。所有村、社区及公共场所严格实行查验式管理。不服从管控规定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面前,谁都不是“局外人”。连日来,相关部门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个人和相关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
01、不配合核酸检测
案例:5月11日上午10时许,月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居住在江阴市月城镇华府家园的陈某(男,25岁)明知疫情防控第24号、27号通告相关要求,仍然不配合全民核酸工作,5月3日至5月10日期间共计六次未参加现住地核酸检测。据此,陈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江阴市公安局罚款200元。
02、擅自外出
案例:5月10日11时50分许,城中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高巷路41号金剑纹身店内的一名男子惠某某,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从都督坊巷小区乘隙溜出。惠某某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处以警告处罚。
案例:5月11日,华士派出所巡逻检查时发现,赵某某明知在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的情况下,仍让赵某驾驶汽车以志愿者的通行证明通过疫情防控卡点,后至江阴市华士镇俭益路6号佳品水果店内购买水果。据此,两人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警告处罚。
03、谎报警情
案例:5月7日10时9分许,城中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我要举报这里有阳性,在菜场”。民警接报后赶至江阴市塔南智慧农贸市场,未发现举报情况。民警找到举报人刘某,经核实,刘某系菜场摊主,其与物业因摊位问题发生纠纷,后为引起民警重视,遂谎报警情称菜场内有阳性。后民警将刘某传唤至所调查,刘某涉嫌谎报警情被江阴市公安局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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