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2月7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7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户籍居民购房不再限定落户年限以及缴纳社保年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社保年限调整为3年。
根据通知,深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对户籍居民不再限定落户年限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年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3年。此次政策优化降低了居民购房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户籍居民和在深工作人员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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