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4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改善市区农村人居环境,今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7月10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泰州市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扶持政策”。政策明确,2023年,市财政安排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1000万元,用于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三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
此次扶持对象为海陵区、姜堰区及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经济薄弱村(涉农社区)和环境薄弱村(涉农社区)。扶持政策由村级申报、区级审核、市级审议。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这项工作是个创新,进一步完善了市级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体系。明年我们会根据项目的实施效果,结合财力情况,酌情增加扶持资金。”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处长吴震说。记者 熊珠琴 通讯员 洪凯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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