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省商务厅印发《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加油站(点)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对照排查内容,对加油站点进行检查。其中第(五)条要求重点排查“农村网点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私自储存和销售汽油,私自改造加油设备设施,私自增加储油罐,私自改变存储介质等情况”
泰州兴化市商务局立刻组织开展排查,同时结合此次排查加大对“自流黑”打击力度。近期接群众举报,市商务局在戴窑米厂附近查处一处柴油非法储存、销售点,现场查获自建罐1只、非法加油车3辆、简易储油泵桶5只,查获柴油约10吨。
经现场核查,面包车外观有改装迹象,车后方还有油渍,后备厢里面装满了桶装汽油;车内还有简易的加油枪、油表,就是一部“流动加油车”。
单层铁皮自建罐直接放在菜地里,院内空地上随便堆放着储油泵桶,且没有任何安全环保设施设备。执法人员当即现场查扣自制储油罐、非法加油车。
执法人员呼吁广大群众应该至正规合法的加油站进行加油;生产、经营成品油的企业及员工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向没有资质的“油贩子”销售成品油。发现利用私自改装的加油车或者发生成品油泄漏,应该及时报警,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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