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扬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2.9%,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在3%-5%区间内,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日前,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民政、人社、退役军人、总工会等部门第一时间启动联动机制。
本次为2023年首次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扬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2,见角进元取整为65元。同时为落实《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1013号)文件要求,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两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保障范围。执行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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