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2022年,学校、医院、社会福利中心等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如何,提供了哪些公益服务,老百姓的获得感如何?近日,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发通知,布置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2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凡2022年1月1日前在泰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均需在今年5月31日前进行报告公示。据统计,市本级共有317家事业单位法人需开展此项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是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一个窗口,各家事业单位法人需要将过去一年来单位开展业务活动、资产损益、事项变更以及单位所持资质、奖惩、接受捐赠等情况通过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如实向社会公布。
为落实落细此项工作,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作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范本,对应公示的各项内容提出了具体填报要求,特别在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方面,要求事业单位法人着重填报其围绕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年度总目标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填报内容杜绝“穿靴戴帽”和空话套话,关键要让社会公众看得懂看得明。
与往年不同的是,本轮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情况除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外,还将推送至信用、法院、财政、人社、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形成强有力的联合监督机制。逾期未公示的事业单位法人,将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并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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