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22日连云港讯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对辖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回访时了解到,相关部门已经在大贤庄遗址、罗庄村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周围设置了文物保护相关标志,且已建设隔离护栏以及安防系统等设施,各项保护举措已得到落实。
今年9月,东海县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标志牌被损坏、缺少安防保护措施等问题,影响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为尽快消除文物保护中的安全隐患,东海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问题和不足,逐条整改,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拓展思路、强化措施。此外,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是珍贵的遗产,我们要把它保护好,还应该去宣传好,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贝的财富,不能让子孙后代只能在书籍或老年人的记忆中去了解它。我们检察机关开展的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体现出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承办检察官张博介绍说。
下一步,东海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靶向发力,继续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作配合,协同相关部门为文物保护工作贡献一份力量。(王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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