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市新闻 > 城市资讯 > 正文

重庆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再延长至年底

文章来源:中新网
字体:
发布时间:2022-09-12 09:11:46
  《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欢迎您! 

☆ 新江南网 ☆欢迎您 

爱江南,爱生活!欢迎访问新江南网:www.xjnnet.com

日前,重庆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继续延长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限至2022年12月。csO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

《通知》明确,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的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由2022年8月延长至2022年12月。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录并填写《重庆市参保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csO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

对已实际缴纳申报缓缴之月工伤保险费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对已经申请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且审批通过的单位,会自动将工伤保险缓缴期限延期至12月,无需到社保大厅办理。(记者 杨永芹)csO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

爱江南,爱生活!欢迎访问新江南网:www.xjnnet.com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