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三十一类九十三项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2024-08-11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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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 《标准》”)正式印发。新版《标准》覆盖13个民生领域和政务服务,共31类93项内容,显示泰州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民生兜底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我国于2021年首次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泰州于2022年首次推出相关实施标准。“此次推出的新版《标准》,根据泰州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充实服务内容,有利于进一步织密民生服务网络、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让群众享受到更高的福利水平,得到更多的实惠,获得更全面的权益保障。”市发改委主任陶玲说。

详细来看,《标准》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环境有改善、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保障、政务服务共14个方面,秉持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原则,结合泰州实际,体现泰州特色。

新版《标准》对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调”“增”“提”,涉及调整服务事项共计66项,占总项目数的71%。

首先是“适时调整”,如根据国家和省对住房保障工作要求,至2023年底泰州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已全部结束,故泰州不再设置此项服务,而调整为“保租房服务”项目,主要是为在本市生活和工作的无房新市民和青年人提供租赁补贴或实物保障。目前,该项目已经实施一段时间,资金来源明确,具备全面推广条件。泰州还对标国家和省标准,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为计划怀孕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

“另一个特点,是确保在服务标准上‘不低于省标’,并尽可能具体量化。”陶玲说。

新版《标准》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公共体育设施开放5个服务项目上提高了服务标准,确保不低于省标。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小学每生每年700元提高到8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10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服务项目中,不同类别的服务对象每人每月特别扶助金均调高83元。《标准》还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惠民殡葬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困难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送戏曲下乡7个服务项目具体细化,明确了生育保险、大病医疗统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保险的支出责任以及生态殡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困难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送戏曲下乡等服务的量化标准。

三十一类九十三项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些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充分展现“泰州探索”,彰显“泰州特色”。如公租房保障项目中提出,“高效推进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工作,打造泰州版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申请PC端和APP,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法律服务项目中扩充了“泰州通APP法律服务专区和‘泰有法’微信小程序等服务平台”;12345热线服务项目中增加了“‘一企来’‘营商环境投诉’企业专线、‘晓苏’政务问答台服务功能”等。这些富有新意的做法,让《标准》更具温情。

“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界定了政府民生兜底保障的范围和程度,是市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状。”陶玲表示,《标准》的出台代表政府对民生保障作出了新的承诺,将进一步提升泰州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

(记者 谢荣 通讯员 李乐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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