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3-04-26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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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盐城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黄希别克·努尔旦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施兆军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郑治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任命唐艳玲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金星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晓平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阳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胡廷霞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周琳苒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红霞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王世华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治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冯殿明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峰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汉林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亮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素娟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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