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江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发布

2023-03-16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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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的重点领域,挥“铁拳”办铁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3月15日,镇江市发布了2022年全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置业有限公司利用人脸识别系统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权案,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侵害学生合法权益案,扬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院隐瞒所提供的信息误导消费者案,京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镇江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句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公司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无收费依据收取费用案,丹徒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镇江某膜业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镇江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润州区某菜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丹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查处一起茅台假酒案,扬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公司未明码标价、加价、变相强制收取水费及使用未经检定合格水表计费案。

润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处某置业有限公司利用人脸识别系统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权案时,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人脸图像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受法律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2022年8月,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多起举报,依法对某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因虚假宣传,截至案发时共有300余人通过当事人申报全日制大专,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并最大限度挽回涉案学生的经济损失,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

在商品房营销过程中虚假宣传行为也是时有发生,不但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较为突出的矛盾还影响了政府形象。因此,近年来,镇江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房产经营者营销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减少消费者损失和社会矛盾。去年,京口区市场监管局对镇江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故意将闷顶宣传成阁楼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8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批案件的查办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更为推动镇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记者 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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