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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2月10日连云港讯 “您好,我是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社区民警,请问车牌为苏G0P2**的轿车是您的吗?我们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您的车未落锁,请尽快过来检查车内财物,并将车门锁上。”
2月6日,伊山派出所社区女子中队负责人带队在伊山镇兴农路开展夜巡工作中,发现路边车辆未落锁,第一时间与车主取得联系。
针对辖区群众停车未落锁、车窗未关闭造成车内财物被盗现象,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在开展常态化夜巡工作中,将“拉车门”作为巡逻固定动作。
开展夜巡工作中,巡逻警员总是习惯性地拉拉车门、看看车窗,遇到车门未落锁、车窗未关闭的情况,立即汇报带队民警,由带队民警根据车辆信息与车主取得联系,留下辅警等待车主确定车内财物完整,并关好车门或车窗后再归队。
“还好有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提醒,不然我遗落在车里的物品说不定就被偷了。”
“虽然车里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但经过我们伊山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提醒,感觉还是锁起来放心点。”
伊山派出所开展的夜巡“拉车门”这一规定动作得到了辖区的一致好评。
同时,伊山派出所还依托警务站辐射辖区,提醒群众车辆停放时注意带走贵重物品,确认车门、车窗锁好后再离开。
今年以来,伊山派出所已“拉车门”检查车辆15000余辆(次),并送上安全提醒120余人(次),切实有效保护了辖区群众的财产安全。(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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