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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14日出台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十项举措,涉及药品供应、业务办理、看病就医、待遇享受等,助力科学精准疫情防控工作。
为保障定点机构的救治和药品供应,对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2个月医保资金,2022年度清算时不予回扣,对重点连锁药店提前预付1个月医保资金;建立疫情防控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用耗材)实施随报随挂,第一时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同时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及时上解并足额预付新冠疫苗采购资金,及时高效结算费用,全力保障一线接种工作,助力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同时,全面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经医保部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明确、稳定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疗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3个月,切实满足老年人、门诊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需求。
为保障居家失能人员待遇,对定点照护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提前预拨1个月的照护资金,鼓励定点照护辅助器具服务公司提供邮寄或配送服务,保障失能人员辅助器具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对于中断参保缴费的人员,在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的,不影响相关待遇;2022年度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底。
市医保局鼓励各医保定点药店24小时营业,倡导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自行前往药店的人员,可以委托社区工作人员或家人代配药、代刷医保卡结算,也可以通过远程视频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售药店刷卡(扫码)结算。代配药时使用现金支付的,可后续凭发票去原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刷医保卡退费,或者到本地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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